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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晚上去士林夜市逛,路口附近有一個小攤檔賣手繩。

我覺得很漂亮,終於買了兩條,總共350台幣。

其實我覺得有點貴,因為只是普通質料的手繩,但膽小的我已經坎了30元,所以把350元給她。

後來越想越不對,心裡想“怎麼會那麼貴”,然後告訴朋友們,他們說“你當然被騙,你看那檔攤一條賣50元”。

於是我們回去那小攤跟她講理,她說“我沒有騙你,小姐。。。”

我朋友說“那你為什麼這裡寫100元三條?”她沒話說。

最終我們也拿回350塊錢,貨品也不要了。

我以後學懂不OK時要說出口,要不然吃虧是自己。

 

後記:最我買了100元三條的手繩,有失而復得的感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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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achelch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